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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证明翻译服务
国际(International)是一个非常常见的政治用语。它的直接的意思是“国家之间的”的意思。国际这个词是一个在近代产生的比较新的政治名词。   

杰里米·边沁于1789年首次使用了国际这个词。今天这个词主要有以下三个意义:  

涉及到多个国家或者其公民的事物,比如国际条约。   

作为形容词国际也常用来表示超出一个国家的国界的事物,比如国际水域。   

国际与超国家这两个词之间的边界不很清楚。比如欧洲联盟不是一个国际组织,而是一个超国家组织,而北大西洋公约组织则是一个国际组织。   

在最近时间里国际与“洲际”和“全球”等概念之间的差别逐渐减小。   

另一个容易与国际混淆的概念是跨国。跨国是指一个同时在亚国家、国家和国际范畴内存在的事物,比如跨国公司或者跨国的民间组织等。

国际法主要是国家在其相互交往中形成的,主要调整国家间关系的有法律拘束力的原则、规则、规章制度的总体。国际法是法律的一个特殊体系,因这它具有阶级性、规范性和强制性这些一切法律所具有的共性.

国际法指适用主权国家之间以及其他具有国际人格的实体之间的法律规则的总体。国际法又称国际公法,以区别于国际私法或法律冲突,后者处理的是不同国家的国内法之间的差异。国际法也与国内法截然不同,国内法是一个国家内部的法律,它调整在其管辖范围内的个人及其他法律实体的行为。   

国际法是西方世界的三重发展过程的产物:即中世纪的欧洲社会瓦解,进入近代欧洲社会的过程;近代欧洲社会向外扩张的过程;处在发展中的世界社会里,权力逐渐集中到数量迅速减少的主要世界强国手中的过程。   

国际法的造法方式《国际法院规约》第38条将国际法的主要造法方式即国际法规则形成的方式归结为三:条约、国际习惯法和为各国承认的一般法律原则。这已得到几乎是普遍一致的赞同。国际法的基本原则是:各国主权平等,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禁止以武力相威胁和使用武力,以及民族自决原则等。